一、业务类型
二、办事事项名称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三、办事事项子项名称
无
四、申请的受理窗口
技术市场管理科(民营科技管理科)
五、办事事项的决定机关
市科技局
六、事项设立的依据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63号)、 《广东省技术市场条例》(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00年)、《广东省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省政府令第98号)
七、办事内容及申请条件
适用于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的认定登记
八、申报所需的材料
1.技术合同示范文本一式三份(双方签章方有效);
2.附原始合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九、申请表格
1.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2.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3.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
4.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
5.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6.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
7.技术咨询合同
8.技术服务合同
十、办理的程序
1.双方自行签订原始合同;
2.填写技术合同示范文本;
3.将有关申请材料报市科技局(须签订原始合同后一个月内);
4.相关部门审核;
5.下发证明书。
十一、事项有效期
十二、受理时限
自受理认定登记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登记事项。
十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办理。
十四、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办部门:东莞市科技局民营科技管理科(技术市场管理科)。
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十三楼。
联系电话:22831317 22831330 22831310 22831315。
十五、投诉电话
22831323
十六、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