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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

2008-01-15

一、项目定义

  火炬计划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科技部负责组织实施,旨在促进我国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的一项指导性开发计划。

二、申报条件

1、项目产品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的要求,属于火炬计划重点支持的新材料、生物技术、电子与信息、机电一体化、新能源高效节能与环保和其它高新技术领域;

2、项目所采用的技术是先进的成熟的,且经过了产品(样品、样机)技术鉴定,已具备商品化生产的条件(对国家专卖产品、食品、医药类产品需取得主管部门有关生产的批件);

3、项目产品投产后能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且有良好的国内外市场、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较高的投入产出比;

4、项目承担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或技术支撑单位),其领导班子应有较强的科技意识、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管理水平;

5、项目产品的生产有配套的生产环境,所需的能源与材料能得到保证;

6、项目承担单位有相应的自筹资金及较好的信贷条件,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能力。

三、准备材料

申报项目必备如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有关附件材料。

四、申报流程

1、登录http://program.most.gov.cn 进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注册;

2、在线填报申请并提交材料;

3、打印纸质材料,连同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五份交到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科,并提交电子版材料;

4、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科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加盖意见以及汇总后报至广东省科技厅,再经省科技厅盖章备案继续上报送国家科技部。

五、受理时间

原则上每年3月底开始受理。

六、办理结果

项目立项后,国家科技部会在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most.gov.cn/

七、联系方式

经办科室:东莞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科

地 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十三楼

邮 政:523888

联 系 人:卢钢、杨景新

电 话:22831308、22831332

传 真:22831335 E–mail :2283133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