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紧密围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和重点任务, 有目的、有计划地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参与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它是支持在双边、多边科技合作协议框架下,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和区域科技合作与交流的重要载体。
一、政策依据
《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国家软科学计划和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6]333号)
《国际科技合作计划2006年度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东莞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
2、合作项目以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为主要内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理由充分;
3、中外合作双方具备较好的合作基础;
4、中方项目承担单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自筹资金,地方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匹配资金,外方合作单位具有相应的项目技术、资金、设备等科技资源投入。
三、准备材料
申报项目必备如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项目申请书;
2、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预算书;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项目有关其他材料;
5、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6、资产负债和损益表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1、用户注册
申报单位登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点击“用户注册”,进入注册页面,按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注册信息登记表》,并在线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科技部信息中心(传真:010-68584828)。科技部信息中心收到传真后,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申报单位通过审核后,方可进入申报系统填报相关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填写
根据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填写《项目申请书》及《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预算书》,并在线提交。
3、上报书面材料
申报单位必须在线打印《项目申请书》和《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预算书》,并按要求装订以上内容和相关附件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正式报送市科技局对外科技合作科。非在线(如下载有关报表再填写的电子版文件)打印一律无效。
五、受理时限
原则上每年8月开始受理。
六、办理结果
项目立项后,正式发文通知立项单位。
七、联系方式
经办科室:东莞市科技局对外科技合作科
地 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十三楼
邮 政:523888
联 系 人:杨静、黄伟文。
电 话:22831340、22831341、22831342
传 真:22831304
E–mail :icd@dongguan.g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