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产学研办字[2007]3号)
《广东省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教[2006]180号)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东莞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
2、超过2项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主持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
三、申报材料
1、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项目申报书;
2、产学研项目可行性报告;
3、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其他项目相关的材料;
5、合作协议。
四、申报流程

五、受理时限
省部产学研项目原则上每年3月初开始受理。
六、办理结果
项目立项后,正式发文通知立项单位,同时在东莞科技网(www.dgstc.gov.cn)公布。
七、联系方式
经办科室:东莞市科技局技术市场管理科
地 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十三楼
邮 政:523888
联 系 人:李耀球、黎荣辉、朱丹、潘红
电 话:22831330、22831310、22831317、22831315
传 真:22831314
E-mail :dg2283131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