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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村科技信息“直通车”工程申报

2008-01-15

  广东农村科技信息“直通车”工程是广东省科技厅在全省组织实施的,旨在针对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农民致富,促进“三农”问题解决,使广大农民更快捷、更廉价地获得技术信息、市场和产品信息,解决农村信息化“最后一公里”的瓶颈问题,实现信息进村入户,通过长效机制形成依靠科技促进农民致富的科技信息服务工程。

一、主要内容

(一)全省信息综合服务技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综合服务技术平台功能。

(二)信息资源收集、整理、加工及信息资源组织标准化有关工作。

(三)以基层信息服务站、信息员队伍建设和信息服务手段为重点的农村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四)采用传统与远程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基层开展农村信息技术应用和农业生产技术培训。

二、申报条件

(一)面上项目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实施能力和条件的地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业单位、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2、项目承担单位要具有从事农村信息化技术研究与应用的基础,包括前期工作基础、高水平的信息员队伍和村镇示范基地等必要的实施条件。

3、根据申报单位所在地区或隶属关系分别由地级及以上市科技部门或省直部门(省属单位)推荐。具有科技计划独立申报资格的单位可直接申报。

4、申报单位经费须专款专用,设立单独账簿,独立核算,并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支持各市、县、镇村建立重点示范点,提升服务体系建设水平,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直通车”工程的开展。各地级及以上市限申报一个重点示范点。重点项目除符合面上项目的条件和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与要求:

1、有较好的农村科技信息网络化服务环境,必须宽带到镇、部分到村,移动通信网覆盖到自然村,建有市县或镇一级“直通车”工程信息服务网站;

2、有健全的专项组织机构,有稳定的信息技术队伍、信息员队伍、培训员队伍、专家咨询队伍,有成熟的镇、村示范基地;

3、当地政府或申报单位对项目有配套资金,原则上珠江三角洲地区不少于3∶1,山区市县不少于1∶1,其他地区不少于2∶1。

三、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资格审查文件、项目申报书;

2、项目预算书;

3、相关附件:

⑴已经承担“直通车”(“村村通”)信息工程试点工作并获得省科技厅经费支持的地区和单位,申报时需附上之前年度的工作总结和经费使用情况;

⑵尚未开展工程实施工作的市、县,需附上本地区农村科技信息需求分析、农村科技信息服务基础条件概况、农村科技信息工作概况和项目承担单位概况;

⑶尚未承担工程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业单位、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需附上本单位以往从事农村科技信息工作总结和本单位概况;

⑷配套经费承诺函。

4、其它与申报项目有关的材料可同时作为《申报书》的附件;

5、项目预算书,单独装订,与申报书一并提交。

四、申报流程

1、企业填写申报材料(资料份数按省科技厅申报科技计划统一要求),经所在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报送省科技厅。

2、省科技厅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论证。

3、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由省科技厅审定、立项,与承担单位签订合同书。

五、受理时限

每年的5-6月份受理,具体时间按省科技厅有关通知要求。

六、办理结果

项目立项后,正式发文通知立项单位。

七、联系方式

经办科室:东莞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科

地 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十三楼

邮 政:523888

联 系 人:沈海邑、罗广林、黄志钧

电 话:22831327、22831337、22831375

传 真:22831304

E–mail :kwzhk@dongguan.g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