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定义
专业镇是指以镇(区)为基本单位,产业相对集中,具有一定经济规模,产、供、销一条龙,科、工、贸一体化,营销网络覆盖面广的镇级经济实体。
二、申报条件
1、领导重视。镇领导班子对技术创新认识到位,具有改革、开拓精神,把技术创新试点工作纳入到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并作为镇的重要工作来抓。
2、基础条件。具有明显的产业发展特色,对技术创新有切实的需求;全镇工农业总产值20亿元以上,其中特色产业产值占30%以上。
3、目标明确。试点镇应有长远发展规划和技术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结合镇产业发展需要,逐步建立专业技术工程中心以及技术中介服务和培训机构,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和人员的培训,使先进制造技术在企业中的普及率和覆盖率大幅提高,从而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4、组织管理。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应积极支持试点镇的技术创新工作,并按照《广东省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管理办法》(见附件)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准备材料
申报项目必备如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广东省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申报书》;
2、《镇经济发展规划》;
3、《上年度工作总结》。
四、申报流程
1、所在地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材料一式五份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科;
2、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科对申报单位进行遴选和推荐上报到省科技厅;
3、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
五、受理时限
原则上常年受理。
六、联系方式
经办科室:东莞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科
地 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十三楼
邮 政:523888
联 系 人:卢钢、杨景新
电 话:22831308、22831332
传 真:22831335
E-mail :22831332@163.com